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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育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育辉)本人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10次,实际出席董事会10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10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因宏观环境原因本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背景信息和相关资料;在董事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以审慎的态度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在会议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按照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名称意见类型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25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1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2年2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2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2年6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2年8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向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深圳市禾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盐田区J402-0349地块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向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向深圳市禾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盐田区J402-0349地块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拟在盐田区J402-0349地块投资建设华大基因总部基地项目的议案》
2022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意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9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
2022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2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2年1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2年度主持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30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与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向外审会计师了解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积极与管理层、中介机构了解重大交易事项

的整体可行性与必要性,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评估其合理性及公允性,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核查作用。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2年共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共5项议案,按照规定对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以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因宏观环境原因对现场参加会议和现场调查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本人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并了解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内,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详细了解相关背景资料,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畅通的渠道。

(三)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等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交易事项的合理性、公允性和履行程序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加强与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定期培训方面,本人2022年度接受了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持续督导培训,对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公开承诺履行、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实操及相关违规案例进行了系统学习。专项培训方面,本人积极参加了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3期“关于2022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专题系列培训”,深入学习了年报披露及审阅、股份变动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监管等方面的证券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地了解独立董事履职职责和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2023年度本人在独立董事任期内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

独立董事:吴育辉2023 年 3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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