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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09,232,792.59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8,881,222.41元。本次计提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为206,957,162.50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公司不再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81,923,884.66元,减去202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43,469,964.4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8,805,490.4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41,365,566.86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08,805,490.44元。

公司2022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413,914,32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13,914,32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694,891,165.4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336,337,476.5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750,251,801.54元(含2022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为稳健,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持续回报股东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需求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对股东持续回报等因素,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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