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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用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0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且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0亿元(含等值外币),均为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30.09%013,0001.29%
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6.91%070,0006.95%

注:(1)表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照2023年2月28日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审议决策程序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医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9105283XW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周锐
注册资本1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项目B、C、D区研发楼B2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医疗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旧车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直接持股100%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64,616.77169,113.89
负债总额49,527.2254,309.76
净资产115,089.55114,804.13
资产负债率30.09%32.11%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1-12月
营业收入13,026.61119,472.05
利润总额283.962,134.41
净利润285.422,032.13

注:上表财务数据为武汉医检单体报表数据,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2023年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系及其他说明

被担保人武汉医检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武汉医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西华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QBXL0XJ
成立日期2019年8月8日
法定代表人王志卫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横云山路2号2号楼609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临床检验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械技术开发、制造、批发、零售;健康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直接持股100%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6,748.1873,035.29
负债总额5,305.691,591.63
净资产71,442.4971,443.66
资产负债率6.91%2.18%
项目2023年1-2月2022年1-12月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1.161,970.19
净利润-1.161,351.65

注:上表财务数据为青岛青西华大单体报表数据,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3年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系及其他说明

被担保人青岛青西华大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青岛青西华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其他说明

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若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1.66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57%,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未产生实际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够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管理和控制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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