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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刘斯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613.21万元,同比上升4.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292.27万元,同比下降45.06%。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总金额为59,267.42万元,同比增长9.31%。公司2022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在总结2022年度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的复杂多变,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发展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2023年公司在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将持续拓展销售渠道、降本增效,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努力创造价值,回报股东,力争实现营业收入超40亿元。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需求、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413,914,32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13,914,325.00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694,891,165.4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336,337,476.5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750,251,801.54元(含2022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均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2022年度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猛犸基金会捐赠,是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体现,本次捐赠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与会监事同意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和实物资产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合计捐赠1,100 万元。

《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斯奇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与会监事同意在2023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3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预计担保额度,均为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管理和控制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取消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优化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合理充分使用,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均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考虑和充分评估,与会监事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项目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建设需求等情况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华大数极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与会监事同意公司通过回购华大数极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数极)极少数股东股权实现一体化运营,深化公司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应。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520万元回购3名少数股东持有的华大数极15.6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华大数极持股比例由84.35%增至100.00%。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华大数极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整合华大数极核心技术和优势产品,深化公司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战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综合投资人退出回购的约定、投资金额、资金成本、华大数极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等定价依据,由交易各方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华大数极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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