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包括《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等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会前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资料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预计的2023年度各项关联/连交易为公司在证券市场上提供的公开服务或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的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 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二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 鸣 林家礼 朱洪超 周 宇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