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实施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年国内旅游经济仍处于行业下行周期,酒店运营环境艰巨,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同比上年出现大幅下降,酒店运营资金较为紧张。2023年公司落实“十四五”规划,继续推进四大战略,领先的科技和全面的人才支撑体系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同时酒店日常运营需要负担职工薪酬、经营场地租金等支出;以及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金融机构贷款及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及利息。因此公司保留充足的流动现金,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董事会提出的暂不分配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公司经营需要等重要因素,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出现。
我们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燕、梅慎实、姚志斌、朱剑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