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旅酒店:关于收购关联方持有的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3-01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关联方持有的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周红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周红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首旅集团对2021年6月做出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的推进落实。本次关联交易后,首旅集团已完成首旅日航股权转让给首旅酒店的相关承诺。

●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在高端酒店品牌影响和市场竞争力,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5,060.645万元,收购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置业”)持有的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日航”)5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此次交易关联人进行同类别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11,624.87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其中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包含首旅置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920.93万元;与首旅置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03.94万元。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首旅日航未来经营状况将根据国内酒店市场变动,该公司业绩具有不确定性,但对公司整体的收入利润不产生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与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首旅置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首旅日航公司50%股权,交易金额为5,060.645万元,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为解决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并进一步丰富公司高端酒店品牌体系和增强公司在高端酒店管理市场竞争优势。

(三)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白凡、孙坚、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6票赞成,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首旅集团、首旅置业及股权标的公司各自决策机构的批准。

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尚需在首旅日航公司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后期变更程序。

(五)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11,624.87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收购股权类别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1、公司与首旅集团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包含首旅置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920.93万元。

2、公司与首旅置业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置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03.94万元。

3、公司与首旅日航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首旅日航公司无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首旅集团持有公司385,677,344股股份,占总股本34.47%,为公司控股股东,首旅置业为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首旅集团

公司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宇
注册资本(万元)442,523.23
设立日期1998年1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0259W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颐瑞东里2号楼10层100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 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首旅置业

公司名称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祥
注册资本(万元)281,277.95
设立日期1999年09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32638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5号建国饭店100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旅游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饭店管理;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产品;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人员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零售烟、酒、饮料、零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首旅日航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祥
注册资本(万元)1000
设立日期2004 年4 月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60900132X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3 号5037 房间
经营期限2004 年4 月12 日至2024 年4 月1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饭店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公司将收购首旅置业持有的首旅日航50%股权,首旅日航为中外合资企业,现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此次转股。截至本公告日,首旅日航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首旅日航50%股权。

(二)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首旅日航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大仓日航酒店管理公司500.00500.0050%
2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500.0050%
合计1000.001000.00100%

(三)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首旅日航酒店管理公司所属行业为酒店业,主要从事国内酒店市场的开发和酒店经营管理业务,并取得酒店管理费收入。首旅日航秉承“专心管理、用心服务”的理念,为业主提供专业委托管理服务,首旅日航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发、管理五星级国际酒店品牌“日航饭店”,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管理8家已开业运营酒店,客房总数共计3,363间(套),并有部分已签约待开业酒店。

根据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C002956号),首旅日航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1,971.371,716.66
净资产1,742.591,571.17
项 目2021年度2022年1-10月
营业收入664.25360.00
利润总额280.1266.55
净利润259.7662.37

(四)首旅日航50%股权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评估”)出具且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29号)评估值,综合考虑首旅日航未来发展,确定首旅日航50%股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5,060.645万元。

1、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

中林评估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首旅日航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716.66万元,评估价值为1,728.12万元,增值额为11.46万元,增值率为

0.6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45.49万元,评估价值为145.49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71.17万元,评估价值为1,582.63万元,增值额为11.46万元,增值率0.73 %。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1,636.901,648.9512.060.74
非流动资产79.7679.16-0.60-0.75
其中:固定资产1.981.51-0.47-23.74
使用权资产76.9576.95--
无形资产0.530.700.1732.08
递延所得税资产0.30--0.30-100.00
资产总计1,716.661,728.1211.460.67
流动负债120.49120.49--
非流动负债25.0025.00--
负债总计145.49145.49--
净资产1,571.171,582.6311.460.73

2)收益法评估结果经收益法评估,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121.29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8,550.12万元,增值544.19 %。

2、评估结论的最终确定

经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结果的比较,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相差8,538.66万元,差异率为539.52%。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在评估假设前提的基础上做出的,而成本法侧重企业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因方法侧重点的本质不同,造成评估结论的差异性。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而没有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也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因素,对轻资产企业往往可能使企业价值被低估。收益法评估中,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企业人力资源、稳定的客户群等商誉。采用收益法的结果,更能反映出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价值,所以,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价值参考依据,即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0,121.29万元。

四、首旅日航股权定价确定

本次标的股权交易定价依据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公司评估并履行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因标的公司为轻资产酒店管理公司,所以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首旅日航在国内有多年的高端酒店管理经验,有自己特有的经营理念、策略、经营方法及客户群体,评估公司通过对标的企业历史经营业绩分析,用收益法评估能够涵盖诸如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价值,随着2023年经济的复苏,预期标的企业能迅速恢复经营状况,因此,交易双方基于评估报告备案结果,确定股权交易定价。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司名称、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比例及价格

公司名称、转让方、受让方、股权比例和价格信息详见以下表:

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 股权比例转让价格 (万元)
首旅日航首旅置业本公司50%5,060.645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旅酒店将目标股权交易对价的【50%】即人民币2,530.3225万元支付给首旅置业;

(2)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之股权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旅酒店将目标股权对价的【30%】即人民币1,518.1935万元支付给首旅置业。

(3)2023年9月30日前,在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首旅酒店将目标股权对价的【20%】,即人民币1,012.129万元支付给首旅置业。

(4)如受让方未按期支付任意一期股权交易对价,应自该期股权交易对价逾期支付之日起,以欠付股权交易对价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0.5‰)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约定

(1)自评估基准日之后的目标公司损益由首旅酒店享有或承担。

(2)本次交易阶段,目标股权转让与交割引起的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4、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之日起自动终止。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首旅日航公司仍正常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转让后该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在酒店类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充实首旅酒店的高端酒店品牌体系、突出主业,增强公司在高端酒店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高端酒店品牌、运营管理、人才储备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对公司借助中高端市场快速发展契机,进一步抢占市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3)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端酒店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八、首旅日航及与本公司过往业务概况

公司与首旅集团及首旅置业过去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有其他资产收购出售事项发生。

首旅日航公司在过去两年的经营业绩有所下滑,2023年随着国内经济的复苏,酒店业务的好转,首旅日航公司将积极开拓市场,降本增效,努力尽快提升经营效益。

九、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人补偿承诺等事项

公司本次向关联人购买首旅日航公司股权,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首旅日航50%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交易价格经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协议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市场化原则,关联人亦不存在向本公司提供一定期限内首旅日航公司的盈利担保、补偿承诺或者股权的回购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 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