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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电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随着业务持续发展,海外采购规模及外汇需求量日益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锁定经营利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概述

1、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不超过一年。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在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总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综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廖汉卿 李 鑫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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