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5月26日,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6月2日。公司2023年2月28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计划,公司股票期权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处于限制行权阶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周五)期间对全部激励对象继续限制行权;2023年4月10日(周一)将恢复行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