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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2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00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5.0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6.00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7.00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提案
8.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9.00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10.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12.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
1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2.02

12.02发行数量
12.03发行规模
12.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2.05债券期限
12.06债券利率
12.0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2.08转股期限
12.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2.10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2.12赎回条款
12.13回售条款
1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2.16锁定期安排
1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2.18募集资金存管
12.19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2.20担保事项
12.21评级事项
12.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3.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的提案

案的提案
14.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提案
15.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
16.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17.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18.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提案
19.00关于制定并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提案
2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提案
2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提案

其中,提案5.00、7.00、11.00、12.00(12.01-12.22)、13.00、

14.00、15.00、16.00、18.00、19.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其中,提案11.00至21.0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至2023 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 9:00-下午 6:00(非工作时间除外)。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三层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向赟

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069 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00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

4.0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5.0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6.00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7.00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提案
8.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9.00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10.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12.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
1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2.02发行数量
12.03发行规模
12.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2.05

12.05债券期限
12.06债券利率
12.0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2.08转股期限
12.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2.10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2.12赎回条款
12.13回售条款
1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2.16锁定期安排
1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2.18募集资金存管
12.19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2.20担保事项
12.21评级事项
12.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3.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第 13 页司债券预案的提案

司债券预案的提案
14.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提案
15.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
16.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17.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18.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提案
19.00关于制定并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提案
2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提案
2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提案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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