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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卓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卓凯)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公司董事会(其中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次),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叶卓凯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 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现场通讯
1082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审慎判断,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 的时间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的类型
2022年3月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19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9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14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发表独立意见 的时间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的类型
一次会议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1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1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发行机制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26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

2022年度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相关报告,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始终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谨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

的判断原则参与董事会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叶卓凯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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