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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2022年度,我们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年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有5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王颖千女士、肖星女士、臧恒昌先生、曹富国先生以及李俊青先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王颖千女士、陈关亭先生以及曹富国先生,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颖千女士

王颖千,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2004年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设备信贷处、技术改造信贷处、中长期贷款处、项目信贷处信贷员、副科长、科长;2004年2月至2006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公司业务一部高级客户经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集团大客户部副高级经理、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关亭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1987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87年7月至1992年8月,1996年12月至1998年7月,在山东省审计厅先后任职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1998年7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任职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10月至今,在清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任职研究员。2023年1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智审计研究中心任职主任、研究员。现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曹富国先生

曹富国,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历。1989年8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任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中美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PPP治理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星女士(离任)

肖星女士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会计学),博士学历,教育部会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曾先后赴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威斯康星大学商学院和台湾东吴大学学习和担任高级访问学者,并当选2011年度富布莱特学者。1997年4月至1999年7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1999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04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4年

1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现任理想汽车独立非执行董事、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心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2年4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臧恒昌先生(离任)臧恒昌,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药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博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任山东医科大学卫生化学教研室助教;1990年7月至1991年4月,任山东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研究室助教;1991年5月至2000年7月,任山东医科大学实验药厂厂长、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7年4月,任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2007年4月至今任山东大学药学院教授;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俊青先生(离任)李俊青,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专业,博士学历。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任唐山钢铁集团公司线材厂机械维修管理职位;2003年9月至2005年10月,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05年12月至今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任教,目前担任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南开大学期刊管理中心主任;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 独立性说明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有《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其中5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通讯方式召开,1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召开2次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出席情况请见下表: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颖千885002
陈关亭443001
曹富国888002
肖星(离任)431101
臧恒昌(离任)444001
李俊青(离任)434101

2、 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各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会议。

3、 会议表决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日常沟通,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为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提交董事会或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在此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及时回复,对独

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亦能虚心接受、充分沟通,为我们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根据公司提供的议案内容,基于我们的专业判断,站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3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77.59元/股,作废失效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97,210股限制性股票,审议批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数量为1,085,277股。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事项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2、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接受劳务、租入房产,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议案》,时任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阅并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该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在皮肤科学领域的品牌生态布局,交易遵循公平、公

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时任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本次对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调整,不涉及土建工程变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将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不得用于质押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3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并购重组事项。

6、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与2021年相比没有变化,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为结合公司的业绩收入、利润等增长情况及各位高管承担的职责及付出,并与外部同行业对标后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赵燕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刘爱华女士、郭学平先生、郭珈均先生、徐桂欣女士、栾依峥先生、高屹女士、李亦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栾依峥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李亦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我们认为其均具备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李亦争先生同时具备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并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8、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9、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0、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发起人签署了有关股份限售的承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签署了持股及减持意向、规范减持的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签署了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关于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还就避免同业竞争及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做出承诺,2022年度,我们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11、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传递公司的重要信息,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2、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报告期内,时任独立董事审议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13、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表所示:

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审计委员会肖星刘爱华、李俊青
战略委员会赵燕张蕾娣、王颖千、臧恒昌、Lim Ling Li(林伶俐)
提名委员会王颖千曹富国、郭珈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颖千赵燕、李俊青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表所示:

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审计委员会陈关亭王颖千、李亦争
战略委员会赵燕王颖千、郭学平、樊媛、邹松岩
提名委员会王颖千曹富国、郭珈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颖千赵燕、陈关亭

2022年度,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有关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公司发展战略、薪酬制度、高管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等议案,各委员根据各自的经验和专长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支持。

14、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我们将继续尽忠职守,为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管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颖千、肖星、臧恒昌、曹富国、李俊青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颖千、陈关亭、曹富国

2023年3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关亭曹富国

2023年3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颖千 陈关亭 曹富国

2023年3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离任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肖星 臧恒昌 李俊青

2023年3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离任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肖星 臧恒昌 李俊青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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