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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2022年度,作为永吉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诚实、勤勉、独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人,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强、黄凯、段竞晖。召集人:王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薛军、邓代兴、王强。召集人:薛军战略委员会委员:邓代兴、黄凯、段竞晖。召集人:邓代兴提名委员会委员:段竞晖、邓代兴、薛军。召集人:段竞晖

(三)独立董事工作履历段竞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1989年7月-1994年5月任贵州省计划干部学院(现并入贵州财经大学)助教;1994年

月至今任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2015年

月至2021年任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月至2022年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

计师,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3年7月至1996年9月贵阳市审计局工交处审计员;1996年

月至1999年

月贵阳审计师事务所评估主任;1999年

月至今任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年

月至今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2006年5月至今贵阳百业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今任永吉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月至今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军:男,汉族,贵州安顺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

月,法律硕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至1997年,中国贵州航空工业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其中,1995年3月至1997年6月任贵州安顺理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7年至2008年,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其间,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在职法律硕士);2008年至2021年

月任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2018年

月至今任贵阳市律师协会会长;2020年

月至今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2021年至今任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次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我们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现场考察情况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岀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定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检查,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宜,未发现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868,000.00元,募集资金由专户进行存储。截至2022年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39.46万元,利息收入为

29.10万元,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00.04万元。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占用、挪用募集资金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度审计服务所需服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审计费用标准和工作量的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

次定期报告和

项临时公告的披露,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不断完善确定内部评价的范围、程序、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出具并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

(九)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1次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税前),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103,673,85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结和建议

在过去的2022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能充分利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岀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段竞晖、王强、薛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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