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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

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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