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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下述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明确了担保形式、担保对象及担保金额,且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并为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子公司2023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在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预案相关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并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具备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尹路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审阅尹路先生的相关履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作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尹路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要求。

我们同意提名尹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喻世友 林斌 聂炜 李志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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