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三名委员,为林斌、喻世友、聂炜,三名委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林斌担任。
二、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情况 | 会议议题(会议表决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一次会议 | 1.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含2021年度财务报表)》 3.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7.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制定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9. 《关于修订<中船防务内部审计章程>及<中船防务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二次会议 | 1.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关于放弃对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三次会议 | 1.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关于修订<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的议案》 4. 《关于本公司控股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四次会议 | 1.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5. 《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与公司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外部审计师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汇报外部审计情况,确保外部审计师能够遵循独立性原则,对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性以及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聘用条款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相
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切实履行对本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等报告在内的审阅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并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听取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情况汇报,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同时,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并组织审计委员会工作小组在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工作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要求,修订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同时,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对内部控制与内控评价工作的有效性进行核查,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
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着力提升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水平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注ESG 实质性议题及行动进展;检讨ESG 工作进展,推动ESG 管理方针、目标、策略有效落实;检视公司ESG 相关风险与机遇,评估相关风险、机遇对本公司业务的影响程度;并组织对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进行预审,持续推进ESG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增强公司ESG事项管理的规范性,以更好地符合利益相关方的期望。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则要求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全面认真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权。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不断强化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估、对内部审计的指导,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