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0,821,559股(以下简称“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9.11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2.49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26,434,675.01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3,565,317.48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0年10月26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7,034,078.80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89,970,084.0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83,595,233.43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24,493,872.4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473,565,317.48 |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1,989,970,084.05 |
其中: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 1,289,970,084.05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000.00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483,595,233.43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0,898,639.0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534,493,872.44 |
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310,000,000.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24,493,872.44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海通证券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
瑞均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曾用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整体布局,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研究院”)与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汽车研究院”)。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关议案。2022年5月,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海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公司、新能源研究院、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因聘请中金公司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海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公司及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普瑞均胜与中金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新能源研究院与中金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智能汽车研究院与中金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开户行 | 开户单位 | 账号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54578589703 | 166,911,748.7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 3901110029200370542 | 3,612,173.3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33150199503609860860 | 3,669,732.8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宁波均胜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33150199503600003300 | 14,449,496.3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宁波均胜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574908997510333 | 35,850,721.13 |
合计 | 224,493,872.4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0年度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989,970,084.05元,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527,034,078.80元,具体请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3.10亿元,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发行方 | 产品名称 | 收益类型 | 购买金额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中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378期J款 | 结构性存款 | 210,000,000.00 |
合计 | 310,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措施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门人员、财务部门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出并获取相应的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查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等,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均胜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发行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均胜电子董事会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7,356.5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703.4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1、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 177,356.53 | 177,356.53 | 52,703.41 | 128,997.01 | -48,359.52 | 72.73 | 2023年12月31日 | 22,175.82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0 | 70,000.00 | - | 7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47,356.53 | 247,356.53 | 52,703.41 | 198,997.01 | -48,359.52 | 80.45 | 22,175.8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3.1亿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孙英纵 | 陈贻亮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