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3—01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3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5人,委托出席会议董事2人。独立董事王惠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唐建国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董事李军华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为63,534,660.9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111,575.98元,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2,896,868.13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2年新农开发内控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情请阅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八届四次董事会及八届四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