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有效地履行了职责,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保障。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情况如下:
(一)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有关规定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或虚假记载。
(三)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相关的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事项。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实施情况
通过对2022年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法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制度内容,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并如实、完整记录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制度,未发现有泄漏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基于内幕信息违规进行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情形。
(六)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通过对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保持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独立、有效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积极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营。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继续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审阅财务会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
监事会还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更好地履行监事会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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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