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杭州梅苑宾馆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舜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已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