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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20号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等。

? 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在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等。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法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确保与银行交易合约条款清晰,严格对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内控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公司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套利的交易行为。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开展总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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