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87,407,319.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98,933,847.5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6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196,779,765.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含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9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