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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信息”)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3年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保理业务办理事宜。保理业务期限为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标的

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商业银行,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保理方式:商业银行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保理金额:2023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30亿元。

保理期限: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五、保理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以下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八、备查文件

1、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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