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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3-00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在海尔科创生态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俞汉度、李锦芬、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以通讯方式参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刚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以下简称“HLB国卫”)分别出具了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重要财务数据无差异。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A股年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上的2022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中国香港、德国有关法规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2022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授权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香港联交所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年报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2022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297,529,553.10元(含税),对应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01%。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和信事务所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公司同意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向和信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87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65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223万元人民币)。

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和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费用为87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65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223万元人民币),与去年一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2年度,HLB国卫审计人员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国际准则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公司同意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向HLB国卫支付审计费用389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人民币,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人民币)。

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HLB国卫具备相应资质要求,服务团队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HLB国卫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389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人民币,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人民币),与去年保持一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华刚、邵新智、宫伟三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等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财务公司”)资质证照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其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公司对海尔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同时由审计机构和信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认为海尔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与海尔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华刚、邵新智、宫伟三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021年6月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基于此背景及公司业务实际需求,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提请审议该协议项下的未来预计关联交易拟发生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修订、签署并实施《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基于业务需求,拟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于该业务开展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基于业务需求,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于该业务开展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信事务所出具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十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业务多元、涉及区域广泛,且为首家A+D+H股三地上市公司,因此面临较为复杂的监管环境。公司一方面在日常经营中通过各领域、各流程坚持有效的内控措施,积极防范内控风险,另一方面也在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方面进行积极探讨,确保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因此,参考国内外公司的普遍做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7,200万美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5万美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未来三年内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范围、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因此全体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二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A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数量的10%的A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A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公司发行A股股份或可转换成A股股份的证券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A股股份数量的1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H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10%的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的1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而非《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设定的2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规则》、欧盟《市场滥用条例》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D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数量的10%的D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D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D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D股股份数量(不包括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D股股份数量的10%。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D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D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 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适用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及其他公司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

二、 根据上述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可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回购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D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H股股份;

上述H股股份回购的一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 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 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

手续;

7、 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欧盟《市场滥用条例》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为“相关上市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 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等证券上市地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的部分D股股票;

二、 根据上述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可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回购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D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的D股股份;

上述D股股份回购的一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 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 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 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 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3年6月26日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四个会议顺次召开),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2,以及近日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二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兼任高管的董事李华刚、宫伟对于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考核及激励体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2023年,公司拟对高级管理层继续实施用户付薪人单酬整体薪酬体系,并将继续利用多资本市场布局的优势,推进全球化、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建设。薪酬体系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也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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