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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谢岷

本人作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人也未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年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 席(次)
660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3、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2022年召集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8月29日和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事项,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二)股东大会

2022年,本人出席了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2022年内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时间届次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2.4.2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5.《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4.2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8.《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2.《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21.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4.《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20.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21.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2.6.2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意见同意
2022.8.2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2.8.29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8.29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调整与越秀纺织品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独立意见同意
2022.10.27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三、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了解公司聘任会计事务所情况等;本人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多次到公司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现场沟通,及时督促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人通过实地考察,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的方式,从多角度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的最新动态。

四、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关注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解除冻结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已全部解除冻结,顺利完成“摘星脱帽”,成功保住上市公司地位,有效的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重整计划中债权人的清偿情况。截至2022年末,部分依法申报债权并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了清偿,按照重整计划有效地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3、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约6亿元的资本运作,本人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和邮件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平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沟通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事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并行使了表决权。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岷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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