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益强、谢岷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