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万如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作如下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 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董事会 | 6 | 1 | 5 | 0 | 0 | 否 |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2022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独立意见 |
1 | 2022年2月11日 | 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
2 | 2022年2月18日 |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同意 | |||
3 | 2022年4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6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关于延长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2年8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
6 | 2022年10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电话和邮件沟通等多种途径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事项,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运用自身法律专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
(二)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操作。
六、其它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cpa555@cpa555.com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与交流,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提升发展速度出谋划策,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规范发展,并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独立董事:万如平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