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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范永芳先生和白云飞先生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监事陈培荣先生及朱小刚先生回避表决,出席监事会的有表决权监事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初步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的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该次会议进行审议。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的初步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铁建拟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该次会议进行审议。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的初步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该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的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的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铁建拟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中国铁建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预计金额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等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80,00050,267采购需求变化
铁建重工投资的非控股企业30,0007,044采购需求变化
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等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300,000183,200销售业务变化
铁建重工投资的非控股企业200,00091,119销售业务变化
提供租赁及其他服务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100,00060,637租赁需求变化
铁建重工投资的非控股企业1,000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预计金额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承租及其他服务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2,0009租赁需求变化
铁建重工投资的非控股企业1,000租赁需求变化
与关联方财务公司每日最高日存款限额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300,000215,310内部存款业务量变化
与关联方的贷款服务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100,00042,330内部借款业务量变化
向关联方购建长期资产支出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40,00011,766采购需求变化
合计1,154,000661,682——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等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80,00015.22%22,38350,2678.72%采购需求变化
铁建重工投资的非控股企业30,0005.71%7,0441.22%采购需求变化
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等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300,00030.00%20,707183,20020.10%销售业务变化
铁建重工投资的非控股企业200,00020.00%26,62491,11910.00%销售业务变化
提供租赁及其他服务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150,00060.00%6,78760,63761.51%租赁业务变化
铁建重工投资的非控股企业10,0004.00%0%租赁业务变化

根据公司拟与中国铁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中国铁建2023年度将继续无偿许可公司使用注册号为4002282的商标。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主要关联人相关情况如下: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1,357,954.15万元
实收资本1,357,954.15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主要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法定代表人汪建平

承租及其他服务

承租及其他服务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1,00050.00%90.68%租赁需求变化
铁建重工投资的非控股企业1,00050.00%0%租赁需求变化
与关联方财务公司每日最高日存款限额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350,000108,438215,310100%内部存款业务量变化
与关联方的贷款服务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300,00030.00%42,33042,33049.51%贷款服务包含保函、票据等业务
向关联方购建长期资产支出中国铁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企业50,00041.67%1,65311,76640.79%根据工程结算计划预计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隧道、桥梁、水利电力、邮电、矿山、林木、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勘查、设计、技术咨询及工程总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工程承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工业设备制造和安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汽车、黑色金属、木材、水泥、燃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钢筋混凝土制品及铁路专线器材的批发与销售;仓储;机械设备和建筑安装设备的租赁;建筑装修装饰;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铁建51.13%股份,系中国铁建的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铁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72.2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340,000万元
实收资本340,000万元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346号1001-1004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346号1001-1004
法定代表人冀涛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5%的股权、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59%的股权

3、中信铁建重工(洛阳)掘进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铁建重工(洛阳)掘进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住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29号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29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群
经营范围隧道装备(包括土压平衡盾构、泥水盾构、硬岩盾构、硬岩掘进机、顶管机等隧道施工系统配套专用设备)矿山机械的设计、加工制造、组装调试、售后服务;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信铁建重工(洛阳)掘进装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持有中信铁建重工(洛阳)掘进装备有限公司36%的股权

、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4月8日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
实收资本9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院一号楼中国铁建大厦10层东侧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院一号楼中国铁建大厦10层东侧
法定代表人周仲华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除股票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铁建持有财务公司94%的股权、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6%的股权
关联关系中国铁建持有财务公司94%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建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

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存款、贷款、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等服务,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招标、参照市场价格、历史价格或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结算方式等,对公司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议案》。2020年6月2日,公司与中国铁建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铁建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等协议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条件下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

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中国铁建下属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但除去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公司外,公司产品已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产品种类在上市后进一步拓展,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不存在对关联方客户的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事项及公司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铁建重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允樊婧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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