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刘飞香、苏子孟、万良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万良勇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等规范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会成员 | 出席会议次数/ 会议总次数 | 出席率 | 备注 |
万良勇 | 4/4 | 100.00%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
刘飞香 | 4/4 | 100.00%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苏子孟 | 4/4 | 100.00%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二)会议议题审议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题 | 审议结果 |
1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 3月30日 | 1.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2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 4月29日 | 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3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 8月30日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4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 10月28日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的要求按时参加各种会议,研究和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圆满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2年公司根据采购管理办法,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经第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后,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本年度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具有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守执业准则,独立、专业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具有较强的公信力,
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其能够为公司提供较全面周到的审计服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除年报内容外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工作中,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在帮助公司加强风险防范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与立信会计师多次召开会议并进行了沟通:
1.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就公司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内控审计安排、重点审计领域进行了沟通,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间。
2.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及时掌握审计进展情况。
3.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对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2022年度内指导、监督公司执行《公司
章程》及审计相关制度。目前,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2022年公司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风险管理基本工作流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梳理各业务流程风险事件,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汇报,并对本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重大内部控制缺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风险内控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