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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公用: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3-007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 04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23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燃气: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集团: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企管: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大众河滨: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众保理: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7) 因办公需要,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8)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9)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大众河滨对本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10)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1)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2) 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3、公司4名独立董事王开国、李颖琦、刘峰、杨平对有关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表示同意,并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鉴于上海大众燃气是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同时上海燃气持有上海大众燃气5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燃气作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且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是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租赁办公场所、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燃气集团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劳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以及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

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众河滨系大众企管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上海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之前,我们事先认真了解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等租赁办公场所;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物资采购;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

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办公需要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本公司委托大众企管理及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商业保理与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商业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大众企管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上述事项均属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可以保障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故此项交易是必要的。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下属子公司运行物流,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租赁办公场所;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办公需要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委托大众企管及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议案所列交易事

项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和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且将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交易定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办公需要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按市场公允价双方商定租赁等金额,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大众河滨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服务费金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服务费金额。有关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 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2023年度预计金额 (不含税)2022年度 发生额金额(不含税)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劳务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劳务等政府定价400,000.00306,032.54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运输服务、劳务等市场公允计算4,000.000.00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租入资产租赁办公场地等市场 公允价600.00472.38
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采购物资及服务市场 公允价1,200.000.00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运输服务市场 公允价7,000.003,032.17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采购物资及服务市场公允价500.0032,414.32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市场 公允价1,000.00646.77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租出资产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市场 公允价500.000.00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关联人资产管理业务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市场 公允价300.00222.24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等市场 公允价300.00204.82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托管理关联人资产和业务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市场 公允价8,000.002,300.0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托管理关联人资产和业务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市场 公允价10,000.000.00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租出资产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市场 公允价15,000.006,500.00

三、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一、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3、法人代表:王者洪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3,333.3333万元

5、主要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燃气设备、燃气用具等。

7、成立日期:2018.12.27

8、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009室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2,160.46万元,净资产744,168.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90,314.79万元,净利润-291,105.51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合并口径)。

关联方二、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控股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人代表:李庆丰

4、注册资本:人民币419,990.00万元

5、主要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营业务: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管网及其输配设施(含西气东输),投资改造、管理煤气管道、煤气制气企业。

7、成立日期:2004.2.12

8、住所:上海陆家嘴环路958号1008室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燃气集团总资产1,240,047.00万元、净资产1,064,762.00万元、营业收入53,425.00万元 、归母净利润170,103.00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关联方三、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 唐奕春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5、主要股东: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等

7、成立日期:2022.9.30

8、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4楼402室-5

9、暂无审计数据。

关联方四: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900.00万元

5、主要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6、主营业务: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

7、成立日期:1995年03月10日

8、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S区182室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89,547.01万元、净资产73,119.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305.11 万元、净利润 1,499.03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关联方五、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毛一松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主要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营业务:酒店管理(除酒店经营)、物业管理等。

7、成立日期:2003年07月18日

8、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888号3幢102室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42.05万元、净资产458.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1.29万元、净利润21.14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关联方六、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3、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2楼

4、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22楼

5、主要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7、注册资本:人民币236,412.2864万元

8、主营业务: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省际包车客运)、相关的车辆维修(限分公司经营)等。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004,479.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37,217.25万元,营业收入216,313.47万元、净利润-23,701.35万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二)关联关系说明

1、鉴于上海大众燃气是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同时上海燃气持有上海大众燃气5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燃气作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法人,且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是上海燃气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鉴于燃气集团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事项以及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4、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众河滨系大众企管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委托大众企管及大众河滨对本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5、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6、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7、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的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如下:

1、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购销价格。

2、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运输服务及劳务金额。

3、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租赁办公场所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租赁金额。

4、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经营服务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采购金额。

5、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提供运输等劳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运输服务金额。

6、本公司子公司大众燃气向本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采购金额。

7、本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租赁金额。

8、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租赁金额。

9、本公司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大众河滨对本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服务费金额。

1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金额。

1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12、本公司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可以保障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签署协议等交易相关工作。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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