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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9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已为公司提供四年的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审议,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另行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4、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5、历史沿革: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8、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误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北京兴华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88名,注册会计师数量41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三)业务信息

北京兴华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3,828.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552.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364.58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2家,审计收费总额1,776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北京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哲,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成,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刘志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受(收)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谭哲(拟签项目合伙人)、郭成(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坚(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多年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认为其可以胜任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北京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北京兴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将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书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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