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7.2万元/年(含税)薪酬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岗位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2023年公司的业绩达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等情况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