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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2022年监事会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2022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关于制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延长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关于修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关于制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2022年内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财务运作规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保证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6、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7、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监督公司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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