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拟申请增加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增加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 天。
(3)发行利率
实际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的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来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二、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