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或“公司” )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了鹏鼎控股《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公告中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有关会议议案名称及对应的《授权委托书》中的议案名称的内容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董事长、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绩效报酬计提办法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4.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4人 | |
14.01 | 选举沈庆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2 | 选举游哲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3 | 选举黄崇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4 | 选举林益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15.01 | 选举张沕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2 | 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3 | 选举魏学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6.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16.01 | 选举柯承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16.02 | 选举龙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更正后: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董事长、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绩效报酬计提办法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4.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4人 | |
14.01 | 选举沈庆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2 | 选举游哲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3 | 选举黄崇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4 | 选举林益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5.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15.01 | 选举张沕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2 | 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3 | 选举魏学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6.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16.01 | 选举柯承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16.02 | 选举龙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本次通知中的授权委托书议案明细将同步做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其他内容不变。请广大投资者以《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6)为准。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