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类别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74人) | 48.71 | 100.00% | 0.48% |
合计 | 48.71 | 100.00% | 0.4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