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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公司代码:601390 公司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内控体系“逐级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工作要求,公司在总部和各子、分公司构建了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内控制度已覆盖公司经营、生产、管理、控制等各个方面,并按照业务模块编制了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生产经营、运营监控、信息披露、法律事务、安全质量环保、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国际业务、采购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流程的工作标准和程序文件,制定了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有据可依。同时,公司积极采取有效的控制活动,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生产经营有序运行。

2022年,全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署及国资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控管理,公司对2021年内控评价发现的缺陷认真落实了整改。2022年公司新签合同额、营业额和净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再创新高,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如期竣工完成,全公司有19项工程获得鲁班奖,54项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22项工程进入全国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创优数量刷新历史记录。

(一)企业层面内部控制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保障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2022年公司制定和修订了《中国中铁合规管理实施办法》、《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境内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夯实了内控基础,完善了内控体系。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成《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科学调整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决策事项清单,强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把关与检查监督,强化内外部董事沟通协调和对外部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更趋完善。三是持续推进法律、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建设。公司将法律、合规、内控、风险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在重大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内控与法律合规要求纳入风险防控措施,在内控管理工作中,以风险为导向、将依法合规管理监督作为重点,构建了风险、内控、法律、合规协同运作的风险防控机制。四是持续深化大监督格局。公司高度重视发挥监督合力,不断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促进形成监督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共同督促落实的监督协同效应,推动公司大监督体系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五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稳岗拓就业等民生保障中主动作为,彰显了中铁担当。全面完成年度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创新帮扶资金建管使用模式,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成效突出,汝城县、保德县等帮扶案例及成果得到广泛认可。六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公司始终把强化政治监督摆在首位,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陋习,加强境外廉洁合规建设,持续深化境外佣金中介费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二)重要业务内部控制建设运行情况

2022年公司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聚焦“效益提升、价值创造”,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依法合规建设,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推动企业不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1.全面深化改革,释放企业发展活力。一是推动改革三年行动全面高质量收官。落实董事会职权“一案一单一规定”改革模式受到国资委肯定,同时紧盯国资委新一轮改革要求,高质量编制《中国中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聚焦中国中铁、中铁工业、中铁装配、高铁电气四家上市企业,打造

上市平台梯次发展格局。二是实施区域总部与投资公司改革。推进组织分立和资源整合,形成区域总部“5+2”和投资公司“5+3”布局。加大机构布局调整力度,首家以10家三级企业为主的产业集群疏解落地雄安新区;高效完成东方国际注销整合,优化完成22个境外区域总部布局。三是持续优化组织架构。聚焦企业提质增效目标,加快健全大商务管理体系建设;聚焦成员企业发展,积极选树和培育专精特新强企业,努力营造高质量发展新环境;大力推进企业瘦身健体,聚焦“双零”“两非”“两资”,夯实企业资产质量。

2.聚焦效益提升价值创造,进一步推动降本增效。一是纵深推进大商务管理体系建设,围绕项目管理效益提升三年行动,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修订了《中国中铁大商务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十二项制度,进一步理顺了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了二、三级公司的活力与创造力。二是推动造价标准逐步回归市场。组织专家分析新版铁路概(预)算编制办法以及隧道定额(征求意见稿),对人工费调增、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大幅下降等问题,收集资料报送有关各方;积极参加国家铁路局及国铁集团专家评审会,积极对接造价标准管理部门,争取源头合理定价,保障项目经营的源头效益。三是持续深化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深入开展久竣未结项目专项治理等多个专项行动,促进企业堵塞效益流失漏洞,进一步降本增效。

3.持续加强财务管理,深化业财共享平台应用。一是印发《中国中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会计核算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建造合同与劳务合同核算、固定资产核算、资产减值计提、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要求,细化完善会计核算相关内控规定。二是出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投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金融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促进金融业务更好的服务主业。三是进一步深化业财共享平台应用。加快推进司库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等金融资源的有效管理,提升资金舞弊、合规性、流动性、金融市场等的风险防范水平;推进财务主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数据内控管理流程,提升数据质量,实现财务主数据维护、清洗、治理、共享全周期管理。

4.围绕合规经营管理,深入推进“法治中铁”建设。一是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和“经营合规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中国中铁“合规管理强化年”暨“经营业务合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强化整改,有力促进了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筑牢管理根基。公司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合规管理、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重构制度管理架构,组织开展年度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持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三是着重提升合规审核质效。坚持“未经法律合规审核议题不上会”的原则,把合规管理贯穿于资本运作、并购重组、投融资等重大经济活动全过程。

5.层层压实“管”“监”责任,持续推动安全生产管控。一是不断加强制度保障。研究制定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系统提升实施方案》等制度,修订了《中国中铁铁腕治安硬十条》,

组织编制和发布了《中国中铁安全质量环保刚性标准》,细化规定了必须坚持的硬措施和约束性条款。二是狠抓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铁腕治安硬十条和安质环保刚性标准,层层压实“管”“监”责任,扎实推进安全质量管理系统提升。三是成立中国中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中国中铁碳达峰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和节能低碳技术评比,促进公司持续做好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完善区域市场布局,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一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完善区域市场经营布局,遵循国家战略引领,加大对大规模、新领域、重难点项目前期策划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业务准入门槛,规范了房地产非主营业务企业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二是加快布局新兴业务,促水利水电、生态环保等“第二曲线”市场增长,成功运作并落地了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武隆区仙女山“碳中和”景区及配套工程等项目。三是产业转型升级加力提速。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营性资产专业化整合,实现33个高速公路项目均由中铁交通集中运营管理。

7.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一是全面实施“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扎实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统筹抓好四大人才专项工程,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二是不断提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水平。着重加大业绩导向和年轻化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二级企业领导班子结构,充分利用二级企业优秀领导人员调研成果,将“人才库”与干部考察相结合,注重日常发现和民主推荐的互相印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强化干部考核监督。全面深化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成效,加强对综合考核评价的分析研判,通过“定性+定量分析”提高日常履职考察效果,切实提升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质量。

8.坚持研以致用协同创新,不断强化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开展前沿原创型技术攻关、加快实用型和追赶型技术研究,依托CZ铁路、滇中引水等重大难点工程,突破了一批长大桥梁隧道、高铁建造等施工关键技术。二是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信息贯通工程建设初步完成。公司不断强化研发平台支撑作用,加大三个国家级实验室建设力度,智能建造、“双碳”专业研发中心已挂牌成立,数智升级工程正在持续加快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建设。2022年,公司获省部级工法794项;授权专利7718项,其中发明专利1592项,美日欧等海外专利149项。

三.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四.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有关要求,2022年公司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此次评价工作。公司于年度中期开始对2022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进行部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行文下发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评价依据、程序方法、评价内容、缺陷认定和时间节点等工作内容,指导全公司有序开展评价工作,推进了全系统评价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 内部控制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统一部署、分级实施,自我评价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分级实施现场测试、初步认定内控缺陷、内控缺陷整改、内控评价专项检查、汇总评价结果、最终确认缺陷以及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内部控制评价的总体方法是抽样法,并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比较分析、专题讨论等方法。针对公司层面和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次及固有风险的高低,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测试,得出测试的评价结论。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和业务事项,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本次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基础上,突出重点,涵

盖公司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各层级评价工作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根据确定的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考虑工作量、人员水平和独立性等因素,公司组建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由审计部牵头,总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并适当抽调所属公司内控业务人员参与。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实行回避制度。3.实施现场测试评价工作组根据本次评价工作的范围及具体业务事项,通过访谈、抽样、穿行测试等多种方法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及内控缺陷分析评估。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分为企业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两个方面。企业层面控制是指对企业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影响,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社会责任、全面预算和战略管理等直接相关的控制。业务层面控制是指企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综合运用各种控制手段和方法,针对具体业务和事项实施的控制。

4.认定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工作组对初步认定的内控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并出具自我评价结论,上报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要求各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5.抽查主要业务板块和重点单位内控评价结果为保证评价质量,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专门成立了五个检查组,对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和重点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和缺陷认定情况进行了抽查,评估其评价方法、工作底稿以及缺陷认定程序的合规性,督促评价工作有效开展。6.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控缺陷基础上,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情况,遵循客观、公正、完整的原则,组织编写《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以及基建板块、勘察设计咨询板块、工业板块、金融板块、海外板块、房地产板块和矿产资源、基础设施投资等板块的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内部信息传递、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投资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现金流风险、健康安全环保风险、廉洁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错报≥税前利润5%税前利润3%≤错报﹤税前利润5%错报﹤税前利润3%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要缺陷(1)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控存在缺陷,并造成重要影响; (2)合规性管控职能存在缺陷,其中违反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为: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存在下列领域缺陷,并存在重大缺陷强烈迹象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控存在缺陷,并造成重要影响;

(2)合规性管控职能存在缺陷,其中违反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错报≥税前利润5%税前利润3%≤错报﹤税前利润5%错报﹤税前利润3%

说明: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税前利润的比率来确定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2)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程序存在缺陷; (2)内部审计职能或风险评估职能的内控存在缺陷; (3)已向管理层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且经过合理期限后,重要缺陷仍未纠正。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说明: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2)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程序存在缺陷;

(2)内部审计职能或风险评估职能的内控存在缺陷;

(3)已向管理层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且经过合理期限后,重要缺陷仍未纠正。

(四)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公司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但存在部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流程体系的持续完善和改进,针对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一般缺陷,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要求总部部门和所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和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共同分析缺陷背后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主责部门和人员,积极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并由评价工作组定期沟通整改进度和效果。目前,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全部进行了整改。通过全面系统的整改,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了公司生产经营的依法合规性,增强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五.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云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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