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专业委员会职权,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马立群、王中杰及1名董事刘士财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马立群、王中杰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由马立群担任主任委员并负责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2022年6月28日,公司完成董事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郁向军、李姝、王旻组成,其中,郁向军、李姝为专业会计人士,由郁向军担任主任委员并负责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会,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资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委员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为公司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和要求编制,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督促公司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改进提出了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形成了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合理依据,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