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29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何旭东监事、Paul M. Theil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林华监事委托朱青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陈信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2年度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2年度监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2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监事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1.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本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五项议案将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报。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