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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苏锡嘉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7年2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中国金茂集团、欧普照明及东方明珠独立董事,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上述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2年度履职情况

(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22年,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定期报告和相关报表,亲自出席了本行董事会召开的全部8次会议,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议案背景,保证决策质量,会上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意见或建议。比如,要持续关注西南地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逾期问题,做好预判;要持续加大科技投入,重视数据安全,助力数字化转型;要重视内部、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落实整改;

要重视内部控制,保持内控缺陷数量大幅减少、且均为一般缺陷的良好态势;要关注关联交易新规变化,特别是关联方的定义调整;要优化数据治理,助力提升管理、改进经营;要重视并充分预估疫情影响,做好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承压的应对策略和方案,积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捕捉业务机会,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助力提振中国经济。此外,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代表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时向董事会通报了历次委员会会议的主要意见。

(二)召集、主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本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召开7次委员会会议,完成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

一是监督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和审阅工作。上半年,听取了毕马威关于2021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进展情况的报告、年度审计总结报告,本人要求会计师根据审计过程中的观察对本行做出评价,及时提示本行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并希望通过外部审计力量,为本行安全运营提供更多保障。下半年,听取毕马威半年度审阅报告,要求会计师有效把关、详细提示本行的内控提升点,为本行多提建议。听取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计划,要求会计师在年审中继续秉承“稳健、合理、可

比”的基本原则,不仅为本行提供法定的审计服务,更希望会计师能够站在行业发展的视角,为本行的经营策略多提独立、专业和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二是审核定期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本人认真审核了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以及财务预决算报告,认为本行经营稳健,提示管理层关注有负面舆情房地产企业风险、非标投资中房地产类投资的资产质量等问题,重视并充分预估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影响,做好应对策略和方案。

三是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落实完善内部控制。本人认真审议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了年度监管通报和本行整改情况等报告。多次强调内审部门责任重大,建议管理层一方面持续重视内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其中的重大问题,抓好落实整改。另一方面,建议管理层持续关注、扶持内审部门,推进队伍建设,充实审计力量。此外,本人还关注内控缺陷整改落实情况,促进本行提升内控合规水平。

四是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本人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勤勉履职,认真审核本行重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交易的合规性和程序性,包括审议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审查给予重大关联交易额度等事项、定期审核本行关联方信息,并在部分关联方信息更新变动时及时审核确认。作为主任委员,本人要求本行持续加强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审查,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开展,并要求本行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和更新与主要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确保本行与关联方的交易合规、安全、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符合市场规律和行情。

(三)履行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是高管考核工作,年初审阅了高管述职报告,全面了解高管团队工作情况。二是出席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2021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2021年度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等议案。本人认为本行高管团队勤勉尽职,保持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建议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借鉴同业经验,继续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力争完善高管薪酬政策,提升本行高管薪酬竞争力;审议修订本行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促进组织架构改革红利加速释放。

(四)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注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视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确保各项议案符合本行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参与董事调研及培训,了解银行经营情况。深入了解本行内外部环境、经营情况,本人继续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培训活动,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以下活动:一是2月下旬召集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暨独立董事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全面了解董事会重大决议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相关意见建议的落实进展情况,就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及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二是6月下旬参加董事会组织的科技效能管理专题调研,指出科技兴行、数字经济引领业务发展是大势所趋,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发力金融科技,要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及无效投入,可根据市场上通用型的产品或技术,再进行差异化特色的开发。提示管理层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着重考虑数据安全性,将数据安全放到重要位置。三是8月下旬参加董事会组织的ESG管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与调研,对本行当前的ESG工作予以肯定,指出ESG管理要强化标准制定,建立可衡量、可定性的指标,并建议银行不能仅仅关注ESG评分高的企业和项目,还应该兼顾ESG评分未必非常优秀但有益于解决民生问题、促进中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企业或项目。四是12月中旬

参加监事会关于应对外部风险的专题交流,指出实体经济的困难最终可能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提示本行应高度关注,并积极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据监管规章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对聘任副行长及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与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二是认真审阅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内三期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认为上述报告客观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是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承诺。四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五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对外担保及

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勤勉义务方面,本人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在忠实义务方面,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贲圣林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和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联席所长,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创始院长,全国工商联国际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浙江数字金融科技联合会联合主席,广东金融专家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和《中国金融学》执行主编,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设银行监事。历任荷兰银行高级副总裁,汇丰银行董事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及环球企业银行全球领导小组成员等。上述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1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22年,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本行定期报表、业务数据和经营情况等报告,会前充分了解各项议案背景,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保证决策质量,并于会上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对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发表意见或建议:一是建议积极打造以本行为核心的ESG生态圈,对接产业链上的企业、中间机构、学术机构,努力成为全球最佳的ESG品牌银行。二是要加强新兴业务领域布局,高度关注生命健康产业群、生态环境及能源环境产业群、数字信息产业群等与国家战略和整体发展方向息息相关产业的大类资产的布局机会。三是建议本行要积极布局亚太地区,在区域全球化中更好寻找商机。

(二)召集、主持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5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32项,听取报告15项。2022年,本人准确把握外部环境和发展趋势,认真评估本行经营面临的各类风险,全面深入了解本行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定期总结和评价各类风险控制措施,积极贯彻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促进公司稳健、合规经营。同时,为持续提升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专业性、管控有效性、市场敏感性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本人还提出一系列工作意见和建议,提请董事会关注全面风险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大额风险暴露、ESG管理、新兴业务领域布局、区域全球化布局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关于反洗钱合规内控管理,建议要借助数字化手段的运用,减少本行反洗钱等合规内控管理成本,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掌握本行客户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信息,将“全覆盖、全场景、全流程”的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嵌入到反洗钱合规内控管理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要重视消保投诉问题,查找问题原因,有效落实整改,提供更加优质、到位的客户服务,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服务理念。关于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建议更多体现合规风险相关内容。关于不良资产处置,建议要建立不良资产数据库,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对不良项目的风险成因进行归类分析和总结,并将相关问题成因纳入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作为相应的控制场景和控制指标,进一步提升本行风险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科技基础设施的风控作用。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5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认真审议有关议题,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包括研究增补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对副行长候选人张旻、张霆以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华兵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报请董事会审议;结合本行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综合考虑各委员会的职能及各董事的专业、资历和代表性等因素,辅助董事会优化调整下设委员会成员组成,及时增补各委员会成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有效保障各委员会有序衔接和合规运作。同时,推动完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委员会运作机制。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视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确保各项议案符合本行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四)参与董事调研交流学习,掌握银行经营管理状况。深入了解本行发展状况,加强与本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本人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交流活动,全面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和发展

战略。6月,出席董事会组织的科技效能管理专题调研,就银行数字化转型和科技效能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保障本行数字化转型工作顺利推进;8月,出席本行ESG管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与调研,了解ESG领域相关投资理念、实践经验、监管趋势以及发展生态,推动ESG理念与本行战略落地和业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另外,本人于10月参加了本行IT高层管理干部的面试选拔工作;还分别于9月、10月分别前往武汉、杭州分行,就两家分行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并围绕数字化转型工作展开深入研讨,为推进本行数字化转型积极建言献策。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对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二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是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四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五是对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此外,作为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管层选聘、薪酬制度、重大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全面到位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徐 林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本人现任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美绿色长三角(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龙鹰绿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多木林绿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通慧绿智企业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润信用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全联并购公会党委书记兼常务副会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学会监事长,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原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发展规划司司长、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中心主任。上述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2年度履职情况

(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22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本行董事会召开的全部8次会议,认真审阅本行报送

的日常报表、业务数据和经营情况,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题资料,全面了解各项议案的背景,保证决策审议质量,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一是关于业务发展,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及不确定的外部环境,建议本行拓展国家已经明确战略导向的领域,比如数字经济领域和绿色低碳领域,相关领域孕育着许多创新机会、投资机会以及应用场景不断扩大的机会,赞同本行针对性地提出绿色银行和ESG发展理念,建议本行进一步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等新兴赛道,挖掘更好的投资和资产配置机会。二是关于风险防范和管控,提示管理层把握好房地产行业以及碳排放、碳密度较高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对金融体系资产质量的影响,加强对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前瞻性研究,及时辨别和提示相关风险。三是关于发展规划,建议在现有定性原则和目标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定量指标。四是关于呆账核销,重点关注国有能源企业的呆账核销事项,深入了解相关呆账发生原因,探讨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的有效举措。

(二)召集、主持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并召开2次委员会会议。3月,审议通过委员会工作报告、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关于董事履职情况,全体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各位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丰富的从业经验,积极建言献策,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高管薪酬,为激励本行高管更加勤勉履职,进一步优化本行激励约束机制,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将在任期内努力推动完善高管薪酬政策。12月,审议通过本行薪酬改革方案,指出原有薪酬体系与当前市场环境、竞争要求、收入分配制度不适应,薪酬体系改革确有必要。本次薪酬改革程序合规,方案兼顾各方利益,充分体现了财政部有关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更多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全部5次委员会会议,积极推动修订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行长工作规则、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审议年度分支机构发展规划、股权划转、理财存量业务整改、资本管理计划、资本充足率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听取并表管理、ESG管理体系建设、绿金业务发展情况等报告,积极把握形势变化,推动业务稳健发展,强化资产质量管理,核销大额呆账项目,规范集团并表管理。针对相关事项,提出若干意见建议:建议根据ESG评价体系导向,

适当提高管理层中女性高管的比例;在拓展新兴领域业务时,建议做好商业准则和执行国家政策、监管部门要求之间平衡,防范潜在风险;未来金融机构的ESG转型是大势所趋,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空间广阔,建议进一步加大绿色低碳资产的配置力度。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全部7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定期报告、内控评价、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认为内部审计是银行第一道关卡,特别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本行内部审计部门的责任更加重大,要求内审部门为银行的稳健运行切实提供保障。

(三)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视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确保各项议案符合本行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四)参与董事调研交流,及时掌握银行经营管理状况。深入了解本行发展状况,加强与本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学习交流活动,全面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2月下旬,参加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暨独立

董事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全面了解董事会重大决议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相关意见建议的落实进展情况,就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及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6月下旬,参加董事会科技效能管理专题调研,提出重视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有个重要赛道。一是数字经济赛道,建议本行在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通过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深度把握业务发展,将自身业务和服务模式与客户深度对接,精准了解、智能预判客户未来发展状况,提升服务效率。二是数字货币赛道,建议本行对数字货币未来形式以及如何更好地运用数字货币推进业务发展进行前瞻性研究。8月下旬,参加董事会组织的ESG管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与调研,就本人任职的中美基金在ESG领域的投资理念与实践,向与会董监事作了分享。12月中旬,参加监事会关于应对外部风险的专题交流,指出在实体经济的资源配置和金融市场的交易中,银行面临的风险较过往日益增多,要求本行更好地配置自身资源,争取“降成本、增收入、保利润”。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有关监管规定

和本行章程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对聘任副行长及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与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二是认真审阅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内三期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认为上述报告客观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是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承诺。四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五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募集资金使用、本行及主要股东承诺履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2年,我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独立董事职责,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全面到位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

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王红梅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议、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2年1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曾任邮电部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经理、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执行机构秘书长、集团公司改革办主任、中国移动驻雄安新区办公室主任,浦发银行董事,中移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已退休。

二、2022年度履职情况

(一)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日常认真审阅定期报表、业务数据和经营管理情况,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8次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全面了解议案背景,保证审议和决策质量,会上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意见或建议。一是关于数字化转型,立足本行科技资源配置相对不足的实际,建议进一步加大科技金融投入,提升本行业务前端的数字化水平和数据治理能力,加速推进科技转

型。二是关于风险管理,建议深化战略研究,从战略风险角度,准确把握全球金融业和商业银行领域的变动趋势,有效把控风险。要综合考量受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宏观经济走势等导致业务结构变化而引发的风险,重点关注房地产企业、政府信用类行业以及民营企业因多元化投资导致经营恶化等风险,加强风险防控,做实资产质量。三是关于集团并表,建议坚持“管放结合”的管理模式,平衡好子公司管理尺度,发挥市场化体制优势,推动子公司按照“公司”定位开展经营管理,创造集团协同价值。四是关于客户建设,建议提升拓展客户和保有客户的能力,推动客群数量稳中有升。五是关于新兴产业,新基建、高技术等新兴产业的机遇与风险并存,应对行业及政策导向、所处环境等加强研究,服务本行业务发展。

(二)积极履行委员会委员职责,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作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出席5次委员会会议,积极推进公司章程修订施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建设,开展主要股东评估,加强股权管理,完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审议利润分配、资本管理、资本充足率报告、恢复和处置计划等报告,推动以内生核心一级资本和适度外源性资本补充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集团资本充足;

审批大额呆账项目,强化资产质量,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审议分支机构发展规划、数据中心建设,科学规划机构建设。听取发展战略规划执行、ESG管理体系建设、绿色金融等,准确把握形势变化,推进战略实施和数字化转型,健全ESG和公司治理协同模式,并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关于战略规划,建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应结合每年的内外部环境形势,动态、稳妥地调整,对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时应关注战略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关于ESG管理,在开展ESG关键议题问卷调查时,建议拓宽客户和利益相关方的问卷发放渠道,并将高质量客户服务作为ESG关键议题之一,展现企业责任担当。关于呆账核销,建议总结核销项目贷前尽调、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优化体制机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提升资产质量。关于信息披露,关注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本行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到位执行。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7次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审议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关联交易制度、关联交易情况、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等相关事项,听取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毕马威财务内控审计及缺陷整改等报告,积极肯定本行2022年在严峻外部形势下所取得的各项成绩,在实现业务稳健增长

的同时,内控审计情况良好。此外,还关注本行绿色银行、数字化转型、内部审计等工作,并建议管理层加快推进关联系统建设,实现关联方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并提示管理层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参与专题调研,为银行经营管理建言献策。为深入掌握银行经营管理情况,把准战略导向,提升决策质效,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的专题调研与培训,参加股东大会、全行工作会议和业绩说明会,加深与管理层的交流互动。2022年6月,参加董事会组织的科技效能管理专题调研,学习国内外先进同业数字化转型经验,从数字化转型规划、考核导向、领军人物作用等方面建言献策。2022年8月,参加董事会组织的ESG管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与调研,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ESG管理工作深入交流,建议ESG融入全行战略和经营管理全流程,就ESG标准制定、ESG理念宣贯和对外宣传等工作提出若干建议。2022年12月,参加监事会组织的外部风险研究与应对专题交流,积极就本行如何穿越经济周期、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行讨论,提示管理层加强新兴领域的研究和布局,将新兴赛道的布局服务战略的实施落地。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审慎的原则,就若

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对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二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是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四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五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此外,作为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战略规划、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集团并表管理、数据治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2年,本人恪守职业道德,客观、独立地履行各项董事职责。在忠实义务方面,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等情形;在勤勉义务方面,本人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在合规性方面,本人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守法合规经营;在专业性方面,立足董事会及委员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在独立性方面,本人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干预,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漆 远

本人自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2年3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本人现任复旦大学浩清特聘教授、人工智能创新与产业研究院院长。

曾任美国普渡大学助理教授、终身副教授,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副总裁,蚂蚁集团副总裁兼首席AI科学家。上述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2022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2022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本行召开的7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出席了本行召开的1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本行报送的日常报表、业务数据和经营情况,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题资料,全面了解各项议案的背景,保证决策审议质量,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一是坚定推进数字化转型战略。建议本行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投入,遵循金融科技效能释放的第二曲线特征,耐心等待科技效能红利释放。二是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议本行要把握当前科技人才挖掘成本相对较低的时间窗口,积极物色科技领军人物,

并考虑引进具有数字化背景的行业高精尖人才。同时,要构建适配的数字化人才结构、人才培养与管理体系。在科技团队管理方面,要通过设置目标课题推动科技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协作与融合,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效能。三是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鉴于推进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银行掌握大量客户信息,提示本行要将数据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有效做好数据安全管理。

(二)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积极履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责,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自2022年3月起,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并召开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本行经营管理实际,统筹研究增补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对副行长候选人张旻、张霆以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华兵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报请董事会审议。结合本行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综合考虑各委员会的职能及各董事的专业、资历和代表性等因素,辅助董事会优化调整下设委员会成员组成,及时增补各委员会成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有效保障各委员会有序衔接和合规运作。同时,组织完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委员会运作机制。

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我出席了5次委员会会议,全面深入了解本行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关注、分析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一是关于金融科技,建议本行要强化科技对风险管理的赋能,通过数据治理、智能化等手段,加快提升本行风险管理数字化水平。二是关于反洗钱,建议本行要借助数字化手段的运用,减少反洗钱等合规内控管理成本。三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建议本行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重点加强客户个人隐私保护。

(三)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积极履行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视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过程,确保各项议案符合本行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四)参与董事调研交流,及时掌握银行经营管理状况。深入了解本行发展状况,加强与本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本人认真听取各阶段经营情况和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参加董事会组织的有关专题调研和交流活动,全面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6月,出席董事会组织的科技效能管理专题调研,就银行数字化转型和科技效能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保障本行数字化转型工作顺利推进;8月,出席本行ESG管理体系建

设专题培训与调研,了解ESG领域相关投资理念、实践经验、监管趋势以及发展生态,推动ESG理念与本行战略落地和业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另外,本人还分别于5月、10月参加本行IT高层管理干部的面试选拔工作,为本行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对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二是认真审阅各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确认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本行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是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四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五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绩效薪酬的计提和分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此外,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数字化转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2年,我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独立董事职责,为本行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全面到位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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