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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珊珊主持。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458,935.80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745,893.58元之后,余下未分配利润42,713,042.2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9,464,050.4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2,177,092.71元。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09,09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9,600,307.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行为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监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拟以监事人员2022年度薪酬为基数,调整其2023年度薪酬,最高调整幅度不超过50%。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且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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