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455,341.19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37,615,222.08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1,894,339,369.32元。鉴于2022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做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宿玉海、朱德胜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