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
月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2022年度,公司新增
笔对子公司的担保,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31,0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
、2022年度,公司新增的
笔担保行为均属于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以上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企业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下属企业经营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有效控制,且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债务约定,总体风险可控;
3、上述担保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润钢、王斌、刘燕、葛明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