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附属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8.0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上述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8.76亿元)的12.97%,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商业银行依托其强大的系统网络优势和全面的网点覆盖能力,为企业提供汇票的查询、托管、托收、贴现、质押、融资等服务,是解决集团票据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问题的高端解决方案。该业务能全面盘活集团票据资产,激活票据时间价值,有效降低集团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商业银行。
3、业务授权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实施额度
公司及附属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8.0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附属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一般质押、票据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附属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票据托管、托收、贴现、质押、融资等业务。选择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完成票据入池质押操作,同时,合作银行将依据入池票据的情况增加对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及附属公司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利用此授信额度在合作银行当地分行开票,以对外支付采购款、工程款等。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
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质押票据的额度充足,尽力防范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发生。
四、其他说明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附属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由公司财务总部根据经营管理层之决策,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逐级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