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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在工作中认真、勤勉、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并就相关事项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 名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王瑞606000
赵宝华606000
李维清606000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并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 名任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王瑞33
赵宝华33
李维清3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2年2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21年度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对确认2021年度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任何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22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022 年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总体评价及未来工作规划

2022 年,我们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2023 年,我们将继续秉持勤勉认真、严肃审慎的精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争取在社会上树立起公司诚信化、规范化运作的良好形象。

独立董事:王瑞、赵宝华、李维清

2023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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