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提升执行力文化层次和执行水平,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现将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国内外经济复杂多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不利因素都对公司原材料供应、产品物流运输及生产效率造成一定影响。在此大背景下,公司灵活调整经营策略,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实现营业收入212,685.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03.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3%。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同比增减 |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列产品 | 58,895.45 | 27.69% | 9.27% |
铜母线系列产品 | 145,299.51 | 68.32% | -6.18% |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件产品 | 4,134.53 | 1.94% | 689.03% |
主营业务-其他 | 614.20 | 0.29% | 39.55% |
合 计 | 208,943.68 | 98.24% | -0.38% |
二、2022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2022年,董事会共提请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历次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8日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10.2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0.3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0.4 募集资金用途; 10.5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6 上市地点; 10.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0.8 决议的有效期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9月13日 | 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18日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13.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13.2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3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3.4 募集资金用途 13.5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3.6 上市地点 13.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3.8 决议的有效期 1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2日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19日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26日 |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总额 2.8 募集资金用途 |
2.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上市地点 2.11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1日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11月28日 |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次数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专元、沈国祥、仇如愚 | 4 | 2022年3月7日 | 1、《关于2021年度财务情况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2年4月20日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情况的议案》 |
2022年8月8日 | 《关于2022年半年度财务情况的议案》 | |||
2022年10月18日 |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情况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仇如愚、陈力皎、李专元 | 2 | 2022年1月18日 | 《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
2022年11月25日 | 《关于提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仇如愚、沈国祥、李专元 | 1 | 2022年1月18日 | 1、《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陈力皎、冯岳军、仇如愚 | 1 | 2022年3月7日 | 《关于2022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运营、研发、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的各类公告及文件共计67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工作计划如下:
1、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2、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投资者交流,为广大投资者解读公司经营相关数据和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3、强化企业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治理架构,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023年,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组织领导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开展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履行企业公民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