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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3-01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报告等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智欣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2年年度业绩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2年年度业绩公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公告》全文详见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2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决算情况,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说明: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A+H总股本为369,916,845股,回购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5,229,26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情况,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情况,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

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监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拟定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后续如有调整,将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审议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拟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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