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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青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的推选及薪酬制定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了15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累计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2022/1/14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2022/1/19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2022/3/251、《关于子公司上海凯莱英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2022/3/30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 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2022/4/20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2022/6/20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2022/8/3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2022/8/251、关于2022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2022/9/26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2022/10/27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2022/11/171、《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2、2022年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发表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2/1/19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事前意见 2、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控鉴证机构的事前意见同意
2022/3/25关于子公司上海凯莱英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同意
2022/3/301、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

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2年度内召开2次会议,会同其他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合理建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对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审计报告等事项给予合理的建议,同时对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与会人员就董事会构成及多元化政策进行讨论,对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2022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王青松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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