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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确认2022年度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拟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严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孙承志、崔月青、山东玉马保丰投资有限公司、寿光钰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寿光钜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崔贵贤应回避表决。

4、《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治理、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实施,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现状而制定,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业绩增长稳定,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让全体股东分享到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瑞 赵宝华 李维清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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