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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福)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按时出席。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117400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5次。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积极建言献策。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意见事项审议内容意见类型披露日期
2022-0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
2022-03-1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2-04-0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2-04-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
2022-05-2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张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豁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时限要求的议案同意/
2022-10-20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2022-10-2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2022-11-0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2022-11-10
2022-12-1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2022-12-15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2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学福2023年3月29日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良杰)

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按时出席。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117400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5次。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积极建言献策。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意见事项审议内容意见类型披露日期
2022-0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
2022-03-1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2-04-0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2-04-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
2022-05-2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张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豁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时限要求的议案同意/
2022-10-20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2022-10-2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2022-11-0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2022-11-10
2022-12-1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2022-12-15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2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袁良杰2023年3月29日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斌权)

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按时出席。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20200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积极建言献策。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意见事项审议内容意见类型披露日期
2022-11-0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2022-11-10
2022-12-1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2022-12-15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2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斌权2023年3月29日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旭涛)(离任)2022年度,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按时出席。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97200

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5次。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积极建言献策。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要求,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意见事项审议内容意见类型披露日期
2022-0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
2022-03-1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2-04-0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2-04-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
2022-05-2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张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豁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时限要求的议案同意/
2022-10-20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2022-10-2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2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离任):安旭涛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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